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校名、校训、校徽、校歌、校旗是学校文化和形象标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彰显学校精神底蕴与人文内涵,传达学校的精神与风貌,是凝聚人心、激励师生的重要精神载体。
泉州理工学院是一所具有独立颁发国家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学院,秉承“创业者的摇篮”的办学理念,坚持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采取多种举措,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探索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
为进一步深化校园文化内涵,适逢我校晋江新校区启用之际,特公开征集学校徽标设计稿和校歌词曲。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11年 4月15日4月30日
二、主要征稿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历届校友、社会文化策划专业机构、相关专家及形象标识设计爱好者。
  三、征稿要求
1、校徽:寓意深刻,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力。应征稿要求提供成稿效果图、设计理念说明及色标说明。
2、校歌:体现学校及师生的精神与风貌。语言简洁凝炼,振奋人心,篇幅以一段体或两段体为宜。曲调节奏明快,催人奋进,易学易唱,适合合唱。曲谱用简谱和五线谱均可。校歌词曲应征作品可以独创或多人合作,须提供完整词曲成稿。能提供演奏带或演奏 CD碟片更佳。
3、可在校徽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校旗及其他一系列学校 VI总体设计。其中校旗的要求为:设计稿需有校名元素,体现我校办学特色,展现师生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设计尺寸既可为2号旗:240×160cm,也可为3号旗:192×128cm。应征稿要求提供成稿效果图、设计理念说明、色标说明及其详细位置,色彩以不超过三色为宜。
四、投稿要求
1、应征作品须为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无知识产权争议。如涉及抄袭等侵权行为作者需承担责任。作品一经采用(包括部分采用),学校将以支付奖金的形式买断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2、应征作品需送交 A4规格打印稿及电子稿,校徽、校旗等VI设计方案需提供彩色稿件。
3、应征稿请附上作者姓名、单位以及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4、应征稿件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五、评选及奖励办法
1、学校将分项各组织评选 3件入围作品(根据来稿质量可调整),在校内外相关媒体上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通过一定程序确定1件采用作品。
2、校徽、校歌作品一经确定采用,奖励 5000元/件;入围作品每项奖励500元。所有入围者均颁发荣誉证书。其他VI设计作品根据投稿情况另定。
3、如涉及到作品由多人创作,奖金分配由创作者自行协商。
六、联系方式
应征稿可直接送至泉州理工学院党政办,或发送至邮箱 qzlgxwzx@163.com,或寄件至: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坪山南路255号,泉州理工学院党政办,邮编362000。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 0595-22548007。
 
泉州理工学院
2011年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