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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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早报6月25日讯(记者康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昨日发布消息,从7月1号开始,我省将实行新的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办法。 新的审验办法规定,今后,将由计算机对驾驶证记分等情况进行自动审验,取消以往必须持证到交警窗口审验盖章的做法,但是年龄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A证、B证的驾驶员年审时还是要到交警窗口办理,不同的是,他们不需要提供记分情况等证明,只要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即可。 审验办法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也有新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即一年时间内,累积记分达12分,应当在十五日之内接爱处理,并进行为期七天的交通知识培训,十五天之内没有接受处理的,将被吊销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