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宿舍家具和水电设施是学校的固定资产,住宿同学都有正常使用和妥善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二、 宿舍内家具,水电设施自然损坏要及时报修,人为损坏按价赔偿,故意损坏加倍赔偿,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处分。
三、 住宿同学必须严格按住宿床号使用配备的家具,严禁私自修改和改变家具的使用功能,严禁将靠背椅用于洗澡、饮水机垫椅;严禁挪用非配备的公物。如发现按挪用设备价值的1-5倍处罚。例,多出椅子(非本宿舍配备的)。
四、 住宿同学布置宿舍时,应保护门窗、家具、墙壁的整洁美观,不得使用铁钉、油漆、刀具、涂改液等有碍观瞻的行为。
五、 本通知由公寓管理员和楼层自律会结合每星期星级评比时进行检查落实。
公寓管理科
2005.12.3